發布時間: 2014-09-05 瀏覽量:2313次
從2014年9月1日起,6年以內的在用私家車將免檢!在此期間,到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,車主只需提供交強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免征證明后,即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。
不過前提是在此期間車輛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;另外,面包車和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納入免檢范圍。
問題1:哪年買的車能享受這個政策?
A:在2010年9月1日(含9月1日)后注冊登記的車輛可以享受6年免檢政策,在此之前注冊登記的車輛將執行原先的檢驗規定。(也就是說,如果你的車在9月1日之間已經年檢兩次或以上,就不能享受6年免檢了)
問題2:新車滿6年后多久一次年檢?
A:滿6年后,仍按規定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,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檢驗合格標志。(現在的規定是:6年內每兩年檢驗1次,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,超過15年每6個月檢驗1次。)
問題3:已購車型到了兩年年檢時間但未滿六年,要去年檢嗎?
A:要,因為車檢新政要到9月1日才正式實施。在此之前將還是按照原有檢驗規定:“逾期未參加年檢,車輛所有人將會被交警部門處以200元罰款,記3分。”因此,車輛如果在9月1日前就到了年檢時間的話,是要去年檢的,否則就算拖審。
問題4:車輛年檢合格證怎么申領?
A:符合免檢的車輛,在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,車主提供交強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免征證明后,即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。
問題5:有違法未處理,能領嗎?
A:不能;車輛領取檢驗合格標志的前提是車主無交通違法記錄,并能夠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、車船稅證明